地毯燃燒測試儀測試原理
在規定條件下,將水平位置的試樣暴露在小火源即六亞甲基四胺片劑(以下簡稱片劑)的作用中,并測量試驗后的損毀長度和火焰蔓延時間。
地毯燃燒測試儀儀器特點
不銹鋼箱體,配備可移動滑板。
配備觀察鏡,方便觀測試樣。
提供標準金屬試樣板。
提供烏洛托品標準藥丸。
提供不銹鋼螺母,可耐900℃高溫
測試標準
地毯燃燒性測試儀符合下列標準:
ISO 6925 ISO 6925 BS 6307-1982
CFR 1630/1631 BS 4790-1982
BS 6307、BS 4790 16.CFR 1630/1631-2012
1.3 部件保證書
供應的部件和材料均已經過檢驗和測試以確保無缺陷和瑕疵,當其在制造的儀器上正確安裝和操作時,他們將正常工作。部件(不包括消耗性部件如光源、光學元件、摩擦布等)的質保期為自發貨期始6個月。
本保證書代替其它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在任何情況下都有責任和義務為任何由于違反此保證條款而造成的特殊或間接損害負責。
責任僅限于對在船上和工廠交貨過程中產生的任何有缺陷部件提供維修或換貨。對由于濫用、使用不當、事故、變更、忽視、未經授權的維修或安裝造成部件的損壞將不予保修。對缺陷認定和造成的原因有zui終決定權。
保留對其產品進行更改和改進的權利,但無義務對已生產的產品執行改進和安裝。
1.4 操作環境
該儀器在住宅、商業和輕工業環境中使用,遵照標準BS EN 50081-1和BS EN50082-1
1.5 氣候環境
其產品進行更改和改進的權利,但無義務對已生產的產品執行改進和安裝。
此儀器在下列條件下操作:
海拔<2000m
操作溫度:13~30℃(56~86℉),相對濕度25~75%
儲存溫度:10~43℃(50~110℉),相對濕度20~80%
該儀器可放置于標準要求的操作環境下,以便試樣調濕與實際磨耗試驗的操作連貫性。
1.6 電氣信息
此儀器電氣要求符合EN 61010-1:200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使用。
1.7 安裝類型和污染級別
安裝類別Ⅰ
污染級別1
1.8 警告標示